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在我国的知识产权体系下,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了三部分内容:专利权、着作权和商标权。
知识产权管理不应忽视知识创造和创新
刚刚过去的2008年,对于知识产权界是非常重要的年份,因为国务院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从今年开始,我国的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将更加深入,各省、市、自治区都在建立或完善各自的知识产权战略。由此我们就可以看出政府对知识产权建设的重视,知识产权已经被推上前所未有的高度。创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但我们发现在知识产权建设的推动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在知识产权的建设过程中忽略了知识创造过程的管理,如果没有知识创新和创造,知识产权从何而来?没有知识创新和创造所打下的坚实基础,知识产权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在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顺序上,一直以来存在着许多争论。但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一锤定音,将其定位“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创造放在第一位,可以说从宏观层面上讲大家都认识到了知识创造和创新的价值,没有知识创造和创新,就没有大批量知识产权的涌现,我们就不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大国。 茅于轼先生说:“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是天赋的,它不过是各国政府给予的特权,目的在于为国家利益服务。因此关键在于利益,不在于道德。”这句话没有错,我相信我们国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提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的根本目的也在于激发国内的知识创造和创新,通过保护的方式促进产生更好的知识成果,而不是为了让国外的企业用知识产权的“大棒”来打压我们。所以,在我国知识产权建设中就必须关注、强调知识创造和创新环节的管理。
然而在具体的操作中,我们关注的是怎样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专利申请的方法、商标权的取得等普及性的知识,而鲜有关注如何支持知识创新和创造的内容。结果就造成这样的现状,普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第一印象就是形形色色的纠纷和官司;工作政府一方在努力推动知识产权的实施,既给钱、又给政策,忙的不亦乐乎;而大部分企业却不领情,仍然觉得知识产权高不可攀,距离自己还很遥远,使知识产权工作无法深入推动。因为缺乏对知识创造和创新的关注,导致我们国家一方面知识产权工作轰轰烈烈推动,一方面却“山寨”横行;因为缺乏对知识创造和创新的关注,尽管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仍有高达95%的企业没有一项专利;因为缺乏对知识创造和创新的关注,尽管我们已经成了制造大国、出口大国和贸易大国,但90%的出口产品贴牌,其余的则被称为地摊货,鲜有一个全球叫响的品牌;因为缺乏对知识创造和创新的关注,我们只能成为位世界打工的“躯干国家”,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路分外艰难。
知识管理:知识创造和创新的方法
要解决知识创造和创新的问题,方法有很多种,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用知识管理的运用。在中国,创新仍被看作为“虚无缥缈中的灵光一显”,认为创新是不可捉摸、无法复制、难以掌握的。创新有其艺术性的一面,但更本质上创新也有规律可循,通过知识管理实施和建设则可以将创新转变成日常的活动。
知识管理是在人类处于知识经济时代、工作本身知识含量增大、知识工作者成为劳动者主流情况下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主要管理对象为知识工作者和知识本身,主要内容为显性知识(可以用语言、文字等表述的知识)和隐性知识(虽然知道但无法表述的知识)的创造、利用、存储、共享、传播的过程管理。知识创新是其基本目的。
通过知识管理实施管理创新,主要解决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知识管理建立知识创造和创新的基础。
创新是站在巨人肩膀的进步而不是闭门造车。创新之前需要了解之前发生过的事情:成功的经验,为什么成功;失败的教训,为什么失败?要了解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就需要掌握之前的操作目标、过程、成果,就需要了解谁参与、谁主持,他们之所以那么多起原因是什么。
如果不了解之前做过什么、发生过什么、领域内的最新进展是什么,那创新只能是痴人说梦。或者你创新出来的东西在别人、别的公司都已经成为“陈年旧事”了。
要了解之前的经验和教训,就需要构建知识库。知识库包括行业公共知识库、企业知识库等,也需要构建知识工作者的黄页,了解每个人的特长、优势,让每个知识工作者都能人尽其才,发挥我国人力资源的作用。
2、 创新的最大动力来自需求,知识管理将需求传递给需要的人。
全球知识产权都说“以企业为主体”,其本质原因在于企业这种组织机构直接面对市场,他们能够最直接的感受客户、环境的变化和脉搏,从而把握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变化,进而产生创新。
在企业内部,创新的主体是企业的知识工作者。但知识工作者如何获得创新需要的“需求”呢?如何将需求(信息和知识)传递给创新的责任人?在信息爆炸,知识更新周期加快的环境下,这是知识创新必须解决的另一个问题。而这正是知识管理的“长项”,因为知识管理一直的追求就是“在合适的时间,将合适的信息和知识传递给合适的人”。
结论
知识产权管理不能忽略知识创造和创新,离开了知识创造和创新的有效管理,知识产权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在低层次上徘徊。要进行有效的创新,则需要知识管理作为支撑,无论是知识库的构建还是信息与知识在企业内的传递、需求的获得,都离不开有效的知识管理。所以说,我国知识产权建设中必须加强知识管理工作。